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,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》,执行“一房一价”政策。记者在广州采访中了解到,“一房一价”遭遇“执行缩水”,新政效果面临“打折”。
对此,业内人士称,“一房一价”意图虽好,但执行的尺度模糊,建议调控措施还需更加精准,可考虑与成本核算结合起来,防止开发商乱报价,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。
“一房一价”意在挤出价格泡沫
2011年3月16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》,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,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。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“一房一价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。构成价格欺诈的,将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。
业内分析人士称,出台“一房一价”政策意在规范市场,挤出房地产价格泡沫。根据发改委“一房一价”的规定,开发商需要公开的资料包含预售许可证、土地性质、土地使用起止年限、套内面积、优惠折扣、每套商品房销售状态、楼号、楼层、房号、每平方米单价、每套销售总价、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超过30多项内容。
另外,根据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》要求,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,各地开发商可自行降价,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。
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李毅华认为,明码标价之所以备受关注,就是因为明码标价的意图直指稳定价格预期,这将使得开发商无法采取开盘后随意涨价的惯用手段。
“房价不再是天马行空设想出来的,而是基于一定成本价的基础上测算出来的。如果监管到位、执行得当,‘一房一价’有望最大限度挤出房价泡沫。”李毅华说。
“执行缩水”效果大打折扣
“详细标注每套房的所有信息是不可能的,现在您看到的是参考价格,最后的成交价格还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,比如付款方式、按揭形式等等。”广州的大学馨园售楼部导购说。
记者发现,广州地区大部分楼盘执行“一房一价”的形式多是在销售大厅的公告栏上张贴或是装订成册供购房者查询。但公示的内容多仅限于每套销售总价、房屋面积等几项信息,而没有公布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》中要求公示的其他内容。
对此,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黄德文表示,目前各楼盘执行“一房一价”的方式不一,有些楼盘仍在“对付”。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巡查,规范楼盘执行“一房一价”政策。
家住广州市的购房者刘芬女士说,开发商搞“一房一价”并未让她觉得减轻多少压力,因为公布的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还是有很大的差距,关键是房价也并未因此下降。
“我在看楼时发现,开发商标注的‘一房一价’不靠谱。在荔湾区看到一个楼盘,‘一房一价’公示价格居然高达5万元/平方米,明显高出周边楼盘价格。而且说是标价,也就只标注一个房屋总价,对于购房者来说,没有任何意义。”刘芬女士说。
广东省房协会会长蔡穗生认为,实行“一房一价”政策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压制房价,而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。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预期。对此,业内专家建议,应在执行过程中遏制开发商将“一房一价”的“价”随意抬高,如果任由开发商标价,那么执行效果势必大打折扣。
专家呼吁调控措施还需“精准一些”
“开发商‘一房一价’的定价依据是什么?公众需要合理的说法。”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袁瑾说。
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李毅华称,“一房一价”本身只是起到一个防止开发商开盘后随意涨价的作用,因此,房地产的交易信息需要向公众进一步公开。
“以大学馨园为例,开盘的吹风价是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,一期开盘价格达到每平方米1.7万元,而现在二期开盘标注的价格是每平方米2 .6万元。开发商同时拿的一块地皮,前后的开盘价格相差如此之大,为什么?希望‘一房一价’能够切实遏制开发商乱涨价的行为。”袁瑾说。
业内人士称,“一房一价”意图虽好,但执行的尺度模糊,建议调控措施还需“精准一些”。一方面,可与开发商的成本核算结合起来考虑,防止开发商乱报价;另一方面,还要严格审核销售的利润率是否在合理区间、价格标准是否与周边楼盘的成交情况脱节等,达到遏制开发商随意报价、扰乱市场秩序的目的。
来源:经济参考报 |